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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咨询民族成份变更事宜 来信时间: 2024-12-10
来信人姓名:
来信内容: 父亲是汉族,母亲是少数民族,子女汉族未满18岁,请问子女可以变更为跟母亲民族一样吗?
处理情况
回复单位: 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团结促进科 回复时间: 2024-12-11
回复内容: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生父或者生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