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咨询民族成份变更事宜 | 来信时间: | 2024-12-10 |
来信人姓名: | |||
来信内容: | 父亲是汉族,母亲是少数民族,子女汉族未满18岁,请问子女可以变更为跟母亲民族一样吗? | ||
处理情况 | |||
回复单位: | 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团结促进科 | 回复时间: | 2024-12-11 |
回复内容: |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生父或者生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