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人大督查组就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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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1 15:01:59 发布来源:镶黄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9月6日上午,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金铭带领督查组对我委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晓琴、旗民委党组书记、主任格日勒巴特尔等陪同调研。
督查组先后深入新宝拉格镇人民政府、满都拉图社区、青格乐社区、旗政务服务局等地,通过现场查看、询问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机关、苏木镇、社区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做法和特色亮点,以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八进”等情况。
督查组安主任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坚持以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切实增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持续推广的创建示范点,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推动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同时要落实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民族团结进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