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民委:
现将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前期论证,积极会同当地农牧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将项目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按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做好项目储备。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支持的项目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选择。各地区要完成2025年度项目申报、评审和入库工作,避免出现“资金等项目”。
请各地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备案,并将备案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盟民委。将盖章扫描件与电子版反馈至盟民委共同发展科(xmmwjjfzk@126.com)。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阿斯娜 17548969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