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5年 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40-9/2025-0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民族事务委员会 | 信息分类:部门文件 | ||
概述: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5年 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5-03-1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3-18 10:29:5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各旗县市民委:
现将《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前期论证,积极会同当地农牧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将项目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按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做好项目储备。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支持的项目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选择。
备案工作待中央第二批资金下达后按照自治区民委相关备案要求展开。
附件: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阿斯娜 8272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