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委、行署进一步强化盟民委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 | |||
索引号:01165940-9/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民族事务委员会 | 信息分类:决策信息 | ||
概述:锡林郭勒盟委、行署进一步强化盟民委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2023-09-27 16:50:4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一、优化机构编制,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盟委编委对盟民委“三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目前已印发实施。优化调整后,盟民委在原有4个内设科室的基础上,增设1个科室,现有5个内设科室,科室设置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提升了部门履职尽责能力和工作效率。同时,聚焦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解决现有工作力量不足问题,为盟民委增加编制3个,其中机关新增行政编制1个、科级职数2个(1正1副),机关行政编制共计13个、科级职数8个(5正3副);为直属事业单位盟民委综合保障中心增加事业编制2个,共计事业编制11个,为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充实力量。
二、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工作质效
盟委高度重视民委人员力量,不断优化领导干部年龄结构,今年委领导班子调整后,班子成员均为70后干部,领导干部队伍趋于年轻化。着力落实领导干部待遇,近年来,盟民委晋升二级巡视员1名、二级调研员2名、三级调研员1名,切实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盟民委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梯次接续、优势互补、结构合理,对提升工作质效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经费保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盟委、行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准确把握现阶段全盟民族工作现状及特点,持续加大民族工作资金投入力度,今年在落实盟民委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的基础上,专门安排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经费630余万元,每年财政列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科研实践基地专项经费60万元,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等重点工作,对实现全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