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委宣传部 统战部 盟民委 关于印发《第38个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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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民族事务委员会 | 信息分类:决策信息 | ||
概述:盟委宣传部 统战部 盟民委 关于印发《第38个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1-09-1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1-09-10 09:51:2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各旗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宣传部、统战部,各旗县市(区)民委,盟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事业单位,锡林郭勒军分区,武警锡林郭勒支队:
现将《第38个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第38个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统战部
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明亮 8279580 邮箱:xmmzswj@126.com)
附件
第38个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
今年9月是第38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全盟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为开展好今年的活动月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推动我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要途径,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活动月工作部署,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着力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上来,为建设富裕文明美丽幸福锡林郭勒凝聚磅礴伟力,在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征程上书写锡林郭勒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今年的活动月主题为“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月内容安排如下。
(一)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国情和“四个共同”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认真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内容的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开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以及示范区示范单位典型事迹,结合“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巡回宣讲活动,生动讲述民族团结的锡林郭勒故事,引导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深入开展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做好推广国家统编教材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各类平台、创新工作手段,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滴灌式”精准宣传教育,全面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实现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广泛利用“三微一端”等各种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抓好融媒体中心宣传阵地建设,唱响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发展。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创建工作领导,以贯彻落实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为契机,科学谋划本地区本部门下一步创建工作。加强创建工作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快编制创建规划。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工作,重点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活动,在学校广泛开展“七个一”(即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学习一个典型模范、讲述一个故事、学唱一首歌曲、撰写一篇作文、参观一次展览)活动,引导各族学生增强“五个认同”。坚持重心下移,推动创建工作进社区,构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延伸创建工作触角,打通创建工作走进基层走进群众“最后一公里”,夯实群众基础。加强对示范典型培树和建设,支持和鼓励各地区各单位争创示范区示范单位,积极选拔、推荐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示范典型,激发创建工作热情。常态化做好工作自查,搭建好工作经验交流平台,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重要载体平台作用。
(三)努力为各族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各族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立足民族工作实际,深入农村牧区、社区、学校等基层一线,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直面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精力办成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好事实事,努力出台一系列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实招硬招,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引导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切实把做好活动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细,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要及时部署、迅速行动,确保第38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积极宣传引导。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情况,对活动月中涌现出的亮点工作和典型事迹要积极推广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三)统筹疫情防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避免大规模人群集聚,坚决防止出现疫情传播扩散情况。
各地各部门务于9月24日前将活动月总结报送锡林郭勒盟民委监督检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