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01165940-9/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民族事务委员会 | 信息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 ||
概述:关于政协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2024-06-2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7-01 17:57:3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您提出的《关于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常态化工作安排的建议》(第15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民族工作理论研究方面
为加强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呼和浩特分基地建设,聘请12名区内外专家成立了统一战线专家智库,充分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呼和浩特分基地作用,确立《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践研究》等4项重点调研课题,推动在党校建立国家四部委“内蒙古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呼和浩特市分基地,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取得实效。
二、关于深化民族团结工作宣传教育方面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分层精准实施“六大工程”,构建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机制。一是面向干部实施示范工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印发《关于“着力提升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项目工作方案》以党建促提升。编写干部教育读本,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班的核心课程,制定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实施方案,持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截至2023年4月,全市组织培训1531期、辅导讲座3121场、专题研讨2156次,培训县处级干部9538人次、培训干部职工25万人次,实现全市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二是面向各族群众实施强基工程。将民族团结宣传内容纳入全市电视、电台、报纸、“三微一端”等主流媒体宣传内容,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青城石榴籽”专栏。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清单,把涉民族工作法律制度作为“十四五”时期法制宣传教育重点,通过成立“法律服务宣讲团”等,在市县乡三级联动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宣传。三是创建“一进一主题、一进一特色”模式工程。根据8个不同领域的特点设计不同的主题,在大主题下分别明确了不同的子项目,丰富载体和内容,精准指导创建工作开展,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工作网络,这一探索也得到了国家民委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四是面向青少年实施筑基工程。率先在全区出台《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方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全市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指标。在各级学校广泛开展“同升一面旗、共爱一个国”主题升旗仪式,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校园文化建设现场观摩会”“童心向党筑梦北疆 民族团结共创未来”巡回展演等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五是面向社会宣传教育常态化工程。制定印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在城区重点路段、广场公园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牌、文化墙绘,在机关办公场所、街道、社区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等,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印发《开展“讲好身边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活动方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微”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百场主题宣讲”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实效。六是面向宣传教育实体化工程。在民营企业、商协会中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在村(社区)基层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讲堂”“红石榴驿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会”,探索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爱国主义教育图书室“鸿雁书屋”,进一步在社会各领域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基础。深化“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力量,推出《共绘发展同心圆》等17部微视频,播放量近820余万次;开设“共话青城石榴籽”等微博互动话题,阅读量5589万次;开通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公益手机彩铃,发送主题公益短信800万条,持续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浓厚氛围。
三、关于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方面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出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挂帅”的创建工作机制,按照“突出主线、融入中心、分类指导”工作思路,自上而下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将民族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党课重要内容,纳入政治考察、巡察、政绩考核、绩效考核,纳入财政预算给予经费保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依托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健全完善民委委员制度,执行定期会商议事、常态互观互检、年度总结通报等制度,对各地区各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展情况持续督查问效,对各旗县区、开发区和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专项督查调研,不断巩固完善新时代民族工作格局。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月度考评机制,印发《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考评办法(旗县区、部门单位)的通知》《关于对部门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月度考评的通知》,对9个旗县区和84家部门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月度点评并形成点评报告提交政府,使创建地区和单位切实把新要求落实到创建全过程。
四、关于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的融合发展方面
一是设计推出大青山万里茶道红色之旅、城市之根黄河之旅、黄河岸线非遗之旅、昭君和亲文化之旅、敕勒川生态长廊之旅5条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旅线路,深挖厚重黄河历史文化、独特现代工业文化资源,全力打造老牛湾、伊利健康谷5A级旅游景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教窗口,让旅游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助推器”;二是积极投身打造“四个区域中心”、推动融入“四大经济圈”、建设“五宜城市”、培育“六大产业集群”,全面建设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亮丽风景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同心助力乡村振兴 中华民族一家亲”项目整合全市统一战线所拥有的人才、智力、技术等资源要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现代化试点和奶业振兴、低氟茶推广等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进各族人民福祉。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组织动员、应急处置、基层治理等方面问题,完善机制、堵塞漏洞、提升能力,提高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准化、精细化水平;三是鼓励支持各族群众到首府就业生活,鼓励支持北京和沿海发达地区企业到首府投资兴业,推动人口流动、融居,不断优化人口结构。深化校地、院地合作,与北京大学、中国农科院等6家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签订合作协议,成功承接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等科研院所落地,进一步促进优质创新资源在首府融合汇聚。建成全区首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城镇新增就业6.4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6万人,2万多名高校毕业生选择首府创业就业。
五、关于加强保障方面
一是有效衔接中央、自治区、盟本级积极争取和落实中央、自治区、盟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色村寨建设等26个项目,用于各族群众发展生产和改善民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2023年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高标准完成在宣传教育、示范创建、基层治理、“三项计划”和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市政府拨付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式工作经费305.29万元。为保障“四百”、“五微”、“三交”活动的正常开展,市政府统筹拨付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工作经费306万元。同时,依托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题培训,拨付20万元。
感谢您对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在工作中不断深化巩固,逐步完善,积极开展各领域、各行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