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锡林郭勒盟拟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公示 | |||
索引号:01165940-9/2025-0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民族事务委员会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 关于对锡林郭勒盟拟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公示 | |||
成文日期:2025-05-19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5-20 14:26:5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对锡林郭勒盟拟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
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要求,经严格审核和评估,拟推荐4个地区单位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楚古兰街道爱民社区、东乌珠穆沁旗阿音奈养老园区、二连浩特市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三、受理方式
在此期间,如对拟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办公室设在盟民委民族团结促进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9-8279580
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