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累计下达中央及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14亿元 | |||
索引号:01165940-9/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民族事务委员会 | 信息分类:统计信息 | ||
概述: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累计下达中央及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14亿元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2023-09-27 16:47: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累计下达中央及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14亿元,较上年增加5.54%,其中向原57个贫困旗县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68亿元,占资金总额的65.55%,向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64亿元,占资金总额的22.97%。
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支持兴边富民行动、有特殊困难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以及特色产业发展、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农牧民技能培训等项目。资金使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体现“融”导向,赋予此项工作“三个意义”,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进一步助推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物质基础,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