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40-9/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民族事务委员会 | 信息分类:通知公告 | ||
概述: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2023-12-13 11:40:1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各旗县市民委:
现将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旗县市民委要组织做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前期论证,积极会同当地乡村振兴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将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此外,要按照国家民委共同发展司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并与2024年4月30 日前将项目备案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原件(一式四份)发送至盟民委共同发展科。
联系人及电话:阿斯娜,0479-8272884
邮箱:wurengaowa2013@126.com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