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3年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 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40-9/2023-00012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民族事务委员会 | 信息分类:通知公告 | ||
概述: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3年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 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2023-05-22 17:55:0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各旗县市民委:
现将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民委发〔2023〕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要组织做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前期论证,积极会同当地乡村振兴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将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及定期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做好项目报备工作,将项目备案表一式四份交至盟民委经济发展科。此外,要按照国家民委共同发展司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阿斯娜,0479-8272884)
附件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不含提前下达部分)
分配表
单位:万元
盟市 |
旗县市区 |
|
锡林郭勒盟 |
973 |
|
锡林浩特市 |
37 |
|
阿巴嘎旗 |
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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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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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右旗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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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 |
135 |
|
西乌珠穆沁旗 |
37 |
|
太仆寺旗 |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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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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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 |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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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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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 |
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