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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01165940-9/2024-00004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民族事务委员会 信息分类:通知公告
概述: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05-06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5-06 17:12:36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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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5-06 17:12:36 浏览次数:

各旗县市民委:

现将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规范使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1.于5月30日前将项目备案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原件(一式四份)发送至盟民委共同发展科。

2.于6月20日前将本地区202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发送至邮箱(电子版与盖章扫描件)。

联系人及电话:阿斯娜,0479-8272884

邮箱:xmmwjjfzk@126.com

附件:自治区民委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