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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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民族事务委员会 | 信息分类:预决算公开 | ||
概述: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 |||
成文日期:2023-08-17 18:07:57 | 公开日期:2023-08-17 18:07:5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是锡林郭勒盟人民政府主管部门。
1、贯彻执行有关民族、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事宜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全盟有关民族、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事务管理的有关政策。
2、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事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事项,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3、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科技发展、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有关工作,承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4、监督检查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定全盟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5、加强指导各级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职责;承办全盟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6、负责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等管理工作;指导蒙古语言文字的民族教育、翻译、出版报刊、广播影视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承办蒙古语言文字表彰奖励活动。
7、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8、承办盟行署和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我单位独立编制机构,为民族事务委员会(行政编制机构)我单位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实际行政人员15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2名,退休人员33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盟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一条主线”、贯彻“两条例一办法”、落实“五大任务”,科学计划全年工作,推进新时代我盟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一)不断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始终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贯穿工作全过程。会同盟委统战部、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盟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定印发《2022年全盟“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2022年全盟“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的通知》,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为抓手,以“主场活动+专项领域活动”“线上宣传+线下主题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继续办好在锡林郭勒广播电视台开办的《民族同心圆》《辽阔草原·和谐锡林郭勒》栏目和在锡林郭勒日报蒙汉文版同步开设的《守望相助》专版,与国家民委民族团结杂志社共同制作《守望相助 手足情深--锡林郭勒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宣传视频,在《中国民族报》刊发了《锡林郭勒盟: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专题报道,与民族团结杂志社签订增刊协议,积极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二)着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一是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制定印发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和《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工作方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嘎查村(社区)、进苏木乡镇(街道)、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积极打造“一廊一带四个基地”共创共建共享格局,深入各旗县市(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共创共建模范长廊和共享示范带建设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协调自治区党校为四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制作专题课件,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奠定基础。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围绕全盟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各旗县市(区)进行专题指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联合盟教育局举办全盟首届规范汉字听写大赛及全盟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教学大赛,参加全区大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教学大赛,并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培树先进典型,开展了第十批全国、第八批全区、第六批全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命名和全区第十批、全盟第九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推荐、表彰工作。着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和质量提升,进一步完善示范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各级示范单位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并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各级示范单位引领作用。二是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牵头起草《锡林郭勒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台账,列出56项重点任务、200项举措。进一步强化盟创建办职能,明确盟直39个牵头单位工作职责,指导旗县市(区)和盟直各部门(单位)强化领导责任,并双月调度进展、跟踪推进落实,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项重点任务一贯到底、层层推进。邀请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领导为我盟专题录播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讲座,向各地各部门发放《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4000册,不断增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认识。
(三)切实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新时代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新时代支持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共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10292万元,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推动项目开工率和资金支付率进一步提升。扎实做好2023年项目入库工作。严格落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培训,切实提高各族群众创业和就业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分享党的民族政策带来的丰硕成果的同时,切实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民贸民品企业管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企业章程,用好用足党的民族贸易政策,申报民贸企业105家、民品企业16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为48家民贸民品企业申请贴息贷款7.6亿元,贴息758万元。
(四)做好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举办全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层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者培训班,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民委举办的翻译工作培训班,开展蒙古语文翻译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承办八省区第二届“阿斯尔杯”察哈尔民歌大赛、举办全盟“喜塔尔”大赛,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五)着力推进城市民族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以社区民族工作为着力点,创新思路、方法和举措,扎实推进社区试点工作,全面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努力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深入落实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着力加强清真食品管理,及时处置“清真不清”和“清真”概念泛化问题,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六)努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自治区民委要求,在全盟民委系统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行动,全面提升全盟民委系统干部的政治素质、文化素养、工作能力和精神状态。召开全盟民委主任会议,制定印发2022年度工作要点,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举办全盟民委系统重点工作任务视频调度会议,开展全盟民委系统线上业务培训,深入各旗县市(区)围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召开盟民委委员单位全体会议,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印发《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与基层党建工作融合发展。重点开展敏感时间节点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会同盟委统战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信息报送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按月汇总梳理全盟各地民族工作领域风险隐患信息情况并报送。严格落实《锡盟民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锡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舆论引导预案》《锡盟民族事务委员会网评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持续关注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联合相关部门及时稳妥依法处置,维护民族领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重点工作任务跟踪问效,年初制定重点工作进度表,做到一周一推进,一月一总结,不断提高全盟民委系统决策水平和工作成效。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54.6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4.11万元,减少16.03%,变动原因:实行了新的财政一体化系统,未支出部分未计入到全年收入里;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11万元,增长4.4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754.6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35.1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73.70万元,增长30.94%,变动原因:增加了民族团结创建经费,退休干部抚恤金及丧葬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年初结转和结余19.5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41.59万元,减少87.86%,变动原因:实行了新的财政一体化系统,结转和结余全部收回。
(二)支出决算总计754.6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753.8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1.07万元,增长7.27%,变动原因:发放退休干部抚恤金及丧葬费。
2.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年末结转和结余0.81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上年度利息结转。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8.96万元,减少95.91%,变动原因:实行了新的财政一体化系统,结转和结余全部收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35.1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21万元,占92.12%;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万元,占7.86%;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15万元,占0.02%。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753.89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442.64万元,占58.71%;
本年项目支出311.25万元,占41.2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50.7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8.02万元,减少16.47%,变动原因:由于疫情,各类培训及会议未实施;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96万元,增长4.45%,变动原因:实行了新的财政一体化系统,结转和结余全部收回。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93.01万元。与年初预算798.8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86.7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555.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3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9万元,占54.36%,项目支出253.48万元,占45.64%。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87.1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4.3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24.22 万元,支出决算5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36.9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由单位发放。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24.02 万元,支出决算2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9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4.55 万元,支出决算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8.46 %。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28.5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5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24.23 万元,支出决算2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48 %。差异原因:7月份开始养老保险基数增大。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 3.71 万元,支出决算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46 %。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1.9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74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20.19 万元,支出决算2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76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39.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92万元、津贴补贴89.26万元、奖金31.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1万元、住房公积金20.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63万元。
(二)公用经费34.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5万元、邮电费1.2万元、劳务费1.15万元、工会经费3.01万元、福利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53.4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17万元、印刷费5.88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0.11万元、邮电费0.71万元、差旅费10.35万元、维修(护)费3.12万元、会议费6.08万元、培训费1.65万元、劳务费18.29万元、委托业务费8.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
(三)其他个人和家庭支出44.5。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5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8.31。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8.31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5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91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车辆损坏无法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26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因为疫情,国家、自治区及其他盟市未来调研。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57.7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7.77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2022年报全区少数民族运动会集训费用。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 0 万元。
(二)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57.77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 0 万元。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3 个,实施项目 3 个,完成项目 3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311.25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15.7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295.45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4.0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56万元,增长23.89%,变动原因:22年调入两名工作人员。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2.33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 0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3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25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1 个,其中,一级项目 1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57.77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盟本级民族工作经费”、“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盟经费”、“ 慰问金”、“全区少数民族运动会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53.48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57.77 万元。其中,对“盟本级民族工作经费”、“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盟经费”、“ 慰问金”、“全区少数民族运动会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7.77万元。其中,对“盟本级民族工作经费”、“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盟经费”、“ 慰问金”、“全区少数民族运动会经费”等项目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盟本级民族工作经费”、“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盟经费”、“ 慰问金”等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全区少数民族运动会经费”1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单位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3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1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 4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盟本级民族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81 分。全年预算数为 100 万元,执行数为 67.48 万元,完成预算的 67.4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检查调研、会议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疫情及相关培训班未举办。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安排时间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2. “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盟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80 分。全年预算数为 120 万元,执行数为 55.97 万元,完成预算的 46.6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检查调研、会议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疫情及相关培训、展厅、主题公园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安排时间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3. “ 慰问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5 分。全年预算数为 13 万元,执行数为 1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止2022年2月底全部完成了慰问。该项目主要慰问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不存在问题。
4. “全区少数民族运动会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80 分。全年预算数为 100 万元,执行数为 57.77 万元,完成预算的 57.77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运动员第一次集训及教练会议已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疫情运动会取消,第二次,第三次集训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自治区民委安排,2023年举行民运会时使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民族工作专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赛娜 13304790969 |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100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 |
67.48 |
10 |
B |
81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全盟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及委员单位会议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督查调研、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25万元 目标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费用及城市民族工作55万元 目标3:全区民族活动经费、社会市面用文检查、双语和谐乡村建设费等10万元 目标4:机关自身建设5万元 |
目标1:全盟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及委员单位会议已完成0.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督查调研、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已完成;目标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费用及城市民族工作已完成; 目标3:全区蒙古语活动经费、社会市面用文检查、双语和谐乡村建设已完成; 目标4:机关自身建设完成50%。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专项检查等 |
7 |
8次 |
8次 |
7 |
|
|
举办会议、培训班等 |
7 |
5次 |
5次 |
7 |
|
|||
质量指标 |
参加会议率 |
6 |
98%以上 |
99% |
6 |
|
||
培训参加率 |
6 |
98%以上 |
99% |
6 |
|
|||
时效指标 |
专项检查等完成时间 |
6 |
2022年底 |
2022年11月完成 |
5 |
|
||
会议、培训完成时间 |
6 |
2022年底 |
2022年12月完成 |
6 |
|
|||
成本指标 |
人均参加会议成本 |
6 |
每人每天300元、 |
每人每天300元、 |
6 |
|
||
人均参加培训成本 |
6 |
每人每天400元 |
每人每天400元 |
6 |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高各项工作的质量、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在全盟民族团结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
15 |
|
|
12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此会议将在全盟民族团结、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方面可持续影响1年 |
15 |
|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民族工作的满意度 |
10 |
95% |
98% |
10 |
|
|
总分 |
100 |
|
81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盟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赛娜 13304790969 |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120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0 |
55.97 |
10 |
B |
80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宣传费用50万元 目标2:打造民族团结展厅25万元 目标3: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培训25万元 目标4:区内、外考察学习20万元 |
目标1:宣传费用50万元,完成30万元 目标2:打造民族团结展厅25万元,由于疫情未完成 目标3: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培训25万元,完成15万元 目标4:区内、外考察学习20万元,完成了10.97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专项检查等 |
7 |
8次 |
8次 |
6 |
|
|
举办会议、培训班等 |
7 |
5次 |
5次 |
6 |
|
|||
质量指标 |
参加会议率 |
6 |
98%以上 |
99% |
6 |
|
||
培训参加率 |
6 |
98%以上 |
99% |
5 |
|
|||
时效指标 |
专项检查等完成时间 |
6 |
2022年底 |
2022年11月完成 |
5 |
|
||
会议、培训完成时间 |
6 |
2022年底 |
2022年12月完成 |
6 |
|
|||
成本指标 |
人均参加会议成本 |
6 |
每人每天300元、 |
每人每天300元、 |
6 |
|
||
人均参加培训成本 |
6 |
每人每天400元 |
每人每天400元 |
6 |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高各项工作的质量、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在全盟民族团结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
15 |
|
|
12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此会议将在全盟民族团结、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方面可持续影响1年 |
15 |
|
|
12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民族工作的满意度 |
10 |
95% |
98% |
10 |
|
|
总分 |
100 |
|
80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慰问金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赛娜 13304790969 |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13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 |
13 |
10 |
B |
95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慰问65人,每人2000元,共计13万元 |
目标1:慰问65人,每人2000元,共计13万元,全部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慰问人数65人 |
14 |
8次 |
8次 |
14 |
|
|
质量指标 |
慰问率 |
12 |
98%以上 |
99% |
12 |
|
||
时效指标 |
慰问时间 |
12 |
2022年底 |
2022年3月完成 |
12 |
|
||
成本指标 |
每人慰问金额 |
12 |
每人2000元、 |
每人每天2000元、 |
12 |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高各项工作的质量、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在全盟民族团结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
25 |
|
|
23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此会议将在全盟民族团结、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方面可持续影响1年 |
15 |
|
|
12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民族工作的满意度 |
10 |
95% |
98% |
10 |
|
|
总分 |
100 |
|
95 |
|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1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67.48万元,完成预算的67.4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检查调研、会议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疫情及相关培训班未举办。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安排时间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2022年民族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用于全盟民族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及宣传教育、城市民族工作创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督查调研、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及民族语言等工作
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召开全盟民族工作会议及委员单位会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培训及督查调研、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及现场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及城市民族工作等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盟民族工作会议及委员单位会议已召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督查调研已完成,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已完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了11次。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10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0.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6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4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办公经费支出14.87万元,印刷费用5.86万元,咨询费用3万元,差旅费用3.69万元,会议费用1.14万元,劳务费用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万元,办公设备3.8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培训会议专项检查调研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13次,实际完成13次,分值14,得分14。
2、质量指标
2)参加会议培训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99%,分值12,得分12。
3、时效指标
3)会议培训检查调研完成时间,目标值大于等于85天,实际完成80天,分值12,得分11。
4、成本指标
4)会议人均成本,目标值300,实际完成300,分值12,得分12。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5)无,目标值等于无无,实际完成无,分值5,得分0。
6、社会效益
6)会议培训及调研产生社会效益,目标值大于等于良无,实际完成无,分值15,得分12。
7、生态效益
7)无,目标值无,实际完成0,分值0,得分0。
8、可持续影响
8)全盟民族团结少数民族语言等方面可持续发展,目标值1,实际完成0,分值15,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9)群众对民族工作的满意度,目标值95%,实际完成98%,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1分,等级为B。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 联系电话:0479-8275204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