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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索引号:01165940-9/2024-00004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民族事务委员会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概述:关于对《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成文日期:2024-07-01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7-19 16:39:56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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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来源: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7-19 16:39:56 浏览次数: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为高质量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学理阐释和智力支撑。结合工作实际,锡盟民委制定《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这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行署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要求“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实施内蒙古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工程(2023-2027年),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扩容、提质、增效。”制发办法,必将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领域专家学者“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必将更好为民族工作科学决策服务,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试行)共五章,1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部分。该部分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高质量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学理阐释和智力支撑,更好为民族工作科学决策服务的目标,明确了制定办法(试行)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等。 (二)第二章入库条件及申请部分。该部分对专家入库条件、申请流程、资格审查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三)第三章专家选用、权利和义务部分。该部分对入库专家工作内容、权利和义务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四)第四章监督管理部分。该部分对专家聘期、续聘解聘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民族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