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由锡盟民委编制。全文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锡盟民委联系(地址:锡林浩特市党政大楼1237室,邮编:026000,电话:0479-827131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锡林郭勒盟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委年度工作重点,真正做到了信息工作“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现行文件的公开、信息发布的协调、信息公开保密的审查等。认真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的自查,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报告中所要求整改的各项内容全部予以整改。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同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应用优先、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以“促进公开、为民服务”为目的,突出工作重点,展示工作特色,规范平台运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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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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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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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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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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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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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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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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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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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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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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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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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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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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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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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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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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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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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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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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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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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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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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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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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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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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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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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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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锡林郭勒盟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务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21年我委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新时代民族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好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平台,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信息覆盖面,增强我委信息公开影响力。
二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最新民族工作政策文件,充分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让公众了解政策内容,便于社会和公众了解政策,不断创新解读方式方法,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切实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四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对不涉及保密规定的依申请公开内容,及时满足申请人要求,快捷、准确予以公开。加强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促进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完整、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