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锡盟民委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盟委、行署的总体部署以及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民族宗教蒙古语文作的实际,积极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领域,探索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们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委党组把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民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网络维护工作。根据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14年全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我盟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实际,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总结工作,查找不足,堵塞漏洞。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的报送相关材料。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专人负责,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我们在认真梳理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内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信访接待、考核奖惩等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在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委工作的实际,制定了《锡盟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锡盟民委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比办法》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规则》等规章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以及全盟民委系统信息工作的考评、信访接待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规范。年初,根据委党组的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组织了全盟民委系统公文处理信息保密工作培训班,对各旗县市(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提高了各级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能力,使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序规范,形成了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制度保障体系,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推进工作的落实,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认真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2015年全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对一些非涉密的信息主动发布公开。2015年,我委共公开信息共发布信息97条,比去年同期的61条增加36条,增长58%。
。对重点领域和重要的政务信息做到了及时公开,在锡林郭勒盟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公开了我委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和主要领导的基本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民族成份更改人员情况、行政权力清单等重要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定。指定了专门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信访接待人员。全年未收到申请公开的事项,没有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失泄密问题,也没有接到相关的投诉举报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按照盟委、行署的要求,对照相关的制度规定,我们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个别科室和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高。一些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学习掌握不够,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认识不清,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造成有些应该公开的信息没能及时公开。
二是政务信息网的建设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不够完善,机关网站的建设水平还不够高,服务功能还不够完善,还不能适应当前新形势下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
三是网络维护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还需要加强。对信息网络的维护管理还不够,网站的版式设计不够新颖,信息量还不足,部分内容更新慢,缺乏业务精通、技术过硬的网络维护管理人员。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在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扎实开展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更好的服务各民族广大群众。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党组的重要工作日程,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观念意识,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努力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完善制度,保证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实际,认真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适应新形势任务的要求,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改版网站,提高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投入,配备相关的设备,加强对网络专业人才的培养,对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不断完善功能。目前,网站改版升级的设计制作工作正在进行中。